2009年2月3日星期二

基督教三大信经——有关三位一体

≡尼西亚信经≡

  尼西亚信经是在西元325年第一次召开的教会议会中制定 的。当时亚利乌(Arius,256~336)及其理论在教会中造成分裂,他主张圣子为圣父所造,因此与圣父不同本质。此说被亚历山大的主教定为异端,但 后来却因他的口才与政治长才,得蒙亚城之外地区的支持,而造成两派的对立。罗马皇帝君士坦丁(Constantine)深恐教会会因此分裂,于是在325 年尼西亚这个地方召开会议,深盼在神学观点上取得共识。议会共有318位主教参加,除了少数几位来自西方教会之外,其余皆是说希腊语的东方教会代表,而这 其中又分为安提阿的亚利乌派,亚历山大的正统派及由历史家优西比乌(Eusebius.260~340)所领导的中间派。当亚利乌派的代表优西比乌(非历 史家)提出其信仰论点时,立即受到强烈的否定,且被定为异端;于是在皇帝的特使侯休斯(Hosiusof Cordova)的领导之下,完成了尼西亚信 经,并经所有主教的签名表示接纳。此信经被送到帝国各处,是第一个具有权威又普遍的信仰告白。

  尼西亚信经很明显的是反对亚利乌的神学:子是「从真神而来的真神」,虽是生出的,却是「从父而来」,而「非受造」;而且子是「从父的本体而来」,并且「与父本体相同」,都是针对亚利乌派错误而提出的。

  此信经与今日教会使用的尼西亚信经并不完全相同,后者较前者为长,且不包含一些尼西亚信经中重要的用语。为何有此演变,则无人知晓了!


尼西亚信经信经:

1.我信独一上帝,全能的父,创造大地和有形无形万物的主。
2.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,上帝的独生子,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,出于神而为神,出于光而为光,出于真神而为真神,受生而非被造,与父一体,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;
3.他为要拯救我们世人,从天降临,因着圣灵,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,而为人。
4.在本丢彼拉多手下,为我们钉于十字架上,受难,埋葬;
5.照圣经第三天复活;
6.并升天,坐在父的右边;
7.将来必有荣耀再降临,审判活人死人;他的国度永无穷尽;
8.我信圣灵,赐生命的主,从父和子出来,与父子同受敬拜,同受尊荣,他曾藉众先知说话。
9.我信独一种圣大公使徒的教会;
10.我认使罪得赦的独一洗礼;
11.我望死人复活;
12.并来世生命。


≡使徒信经≡

  使徒信经是最简短且在今日教会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篇,全篇共十二条。据说在五旬节后,十二使徒分散往各地传道,为确保真理的合一。临行制定了此信经,由各使徒每人提供一句,所以共有十二句。此说已不可考,但大部分人认为是后人根据使徒所传之道而写成的,故称《使徒信经》。

  此 信经乃根据教会的需要而制定的。在早期教会中,信徒受洗加入教会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导,即以此信经为准则。一般教会的教导也以此为根基,而教会信仰之 纯正与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经的教导为考核。在早期教会受逼迫时,信徒皆秘密地信守此信经,直至逼迫结束。而何时成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则不可考。也有人认为信 经具有辩证的性质:撒伯流派(Sabellianism) 宣称圣父、圣子、圣灵是独一神之三种显示;马吉安(Marcion) 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复活;诺斯底派(Gnosticism) 不承认基督有身体;多纳徒派(Donatism) 不接纳大公教会;使徒信经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错误。


使徒信经: 

1、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创造天地的主。 
2、我信我主耶稣基督,上帝的独生子; 
3、因着圣灵感孕,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; 
4、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,被钉在十字架上,受死,埋葬; 
5、降在阴间;第三天从死里复活; 
6、他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; 
7、将来必从那里降临,审判活人,死人。 
8、我信圣灵; 
9、我信圣而公之教会;我信圣徒相通; 
10、我信罪得赦免; 
11、我信身体复活; 
12、我信永生。阿们! 


≡亚他那修信经≡

据 说此信经是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,根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的,最早曾在第五世纪的拉丁教会中出现过,而完整的形式则要到第九世纪,那时大 家都认为它是亚他那修的作品,所以它极具权威性。但在第十七世纪时,罗马天主教的学者Voss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亚他那修之手,他提出亚他那修必以希腊文 著作,但此信经却流传于拉丁教会中,可见原作必是以拉丁文写成,决非出于亚氏,而且文中并未使用亚氏最为强调的“本体相同”(Homoousia)一词。 从此无人确知此信经之作者。
《亚他那修信经》是第一个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,也是最好的一个。它的文词简洁、清晰,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一,且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,但如今只流传于天主教及英国国教圣公会之中。
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,共有四十句教条,可分为两部分:第一部分以三位一体为主题,是依据奥古斯丁的神学写成;第二部分则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,道成肉身及救赎。《亚他那修信经》在当时教会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:1. 在公共崇拜中使用。2. 作为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。3. 其清楚的教义可用于抵制撒伯流、阿波林、亚利乌及犹提乾等异端。


亚他那修信经

1. 凡人欲得救,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。
2. 此信仰,凡守之不全不正者,必永远沉沦。
3. 大公教会信仰即:我等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
4. 其位不紊,其体不分。
5. 父一位,子一位,圣灵亦一位。
6.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,同一荣耀,亦同一永恒之尊严。
7. 父如何,子如何,圣灵亦如何。
8. 父不受造,子不受造,圣灵亦不受造。
9. 父无限,子无限,圣灵亦无限。
10. 父永恒,子永恒,圣灵亦永恒。
11. 非三永恒者,乃一永恒者。
12. 亦非三不受造者,非三无限者,乃一不受造者,一无限者。
13. 如是,父全能,子全能,圣灵亦全能。
14. 然而,非三全能者,乃一全能者。
15. 如是,父是神,子是神,圣灵亦是神。
16. 然而,非三神,乃一神。
17. 如是,父是主,子是主,圣灵亦是主。
18. 然而,非三主,乃一主。
19. 依基督真道,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,均为主。
20. 依大公教,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,亦不得谓主有三。
21. 父非由谁作成:既非受造,亦非受生。
22. 子独由于父:非作成,亦非受造;而为受生。
23. 圣灵由于父与子:既非作成,亦非受造,亦非受生;而为发
出。
24. 如是,有一父,非三父,有一子,非三子,有一圣灵,非三
圣灵。
25.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,无别尊卑。
26. 三位乃均永恒,而同等。
27. 由是如前所言,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
28. 所以凡欲得救者,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。
29. 再者,为求得永恒救赎,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
人身。
30. 依真正信仰,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,为神,又
为人。
31. 其为神,与圣父同体,受生于诸世界之先;其为人,与其母
同体,诞生于此世界。
32. 全神,亦全人,具有理性之灵,血肉之身。
33. 依其为神,与父同等,依其为人,少逊于父。
34. 彼虽为神,亦为人,然非为二,乃为一基督。
35. 彼为一,非由于变神为血肉,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。
36. 合为一;非由二性相混,乃由位格为一。
37.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,神与人成为一基督。
38.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,降至阴间,第三日从死复活。
39. 升天,坐于全能神父之右。
40.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,审判活人死人。
41. 彼降临时,万人必具身体复活;
42. 并供认所行之事。
43. 行善者必入永生,作恶者必入永火。
44.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,人除非笃实相信,必不能得救。

0 评论:

发表评论